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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辦理「學術研究機構化學物質查檢機制」,請各實驗室自我檢核並完備查檢項目。

1、依據環境部114年5月16日環部授化字第1148109382號函辦理。

2、請參考附件資料,配合辦理「學術研究機構化學物質查檢機制」,自我檢核並完備查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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