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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場所巡檢】訂於112年12月進行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場所巡檢,請配合辦理。

有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相關管理措施,請依法規規定整備

本中心將於112年12月依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就以下檢查項目逐項及逐瓶進行檢查。

檢查項目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中英文運作場所標示。

2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藥品清單。

3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系統量與現況一致。

4 SDS(GHS標示為紅框、濃度區間、第8項須修正為場所備有之防護具、現行法規、至少每三年修正)。

5 容器之標示應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標示。(製作方式詳本中心網頁)

6 專人管理並妥善貯存(上鎖)。

7 緊急應變個防護包。

8自動檢查簿冊。

請先完成檢查項目,以利巡檢進行,避免影響實驗室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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