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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令停工擅自復工 負責人送辦 (自由時報)

[記者魏瑾筠 / 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營造廠承包蘆竹區的一處建案,上月底被查獲未在兩公尺以上高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市府勞動檢查處依法勒令停工改善,然而勞檢處日前派員突襲檢查,發現該建案未依法申請復工,仍讓勞工繼續作業;勞檢處長李賢祥表示,將依違反勞動檢查法將營造廠跟現場負責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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