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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處理規範」,請知悉。

說明:
一、為建構本校友善、安全及尊重之工作環境,預防職場霸凌事件發生,並建立明確之申訴、調查、處理及懲戒機制,爰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等相關規定,並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頒布之「職場霸凌防治指導手冊」訂定本校「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處理規範」。
二、職場霸凌之認定,須同時 符合下列五項 核心要件,缺一不可:

(一)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
(二)事業單位內部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
(三)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之範圍。
(四)具有反覆或持續性之不當言行。
(五)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

非屬上述要件,恐難認定為職場霸凌申訴案,請循其他管道申訴或另循司法途徑。
三、本規範內容包含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管道、受理程序、調查處理、保密義務、禁止不利處分、懲戒及後續追蹤改善等事項,請各單位及所屬人員依規定辦理。
四、申訴電子信箱:ntou885@mail.ntou.edu.tw
五、本規範自公告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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