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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治療師職災骨裂拒調整職務 法院判醫院合法解僱但要賠錢 (自由時報)

[記者王捷 / 台南報導]

黃姓女職能治療師為破百公斤的病患復健導致手腕骨裂,拒絕院方安排的「口頭教學」輕症工作,醫院以連續曠職解僱。台南地方法院認定解僱合法,但院方職災防護疏失,要賠36萬3841元。

黃女於2021年8月在病房為體重達104公斤的病患進行復健時,因需重複出力支撐,導致雙手腕三角纖維軟骨破裂等傷害。黃女隨後申請公傷病假並進行手術持續休養。院方經評估後,認為她已可進行不需雙手負重的文書或教學工作,因此發函通知黃女於2023年4月返院,擔任實習生口頭教學職務。然而,黃女以主治醫師開立需再休養的診斷證明為由,擔憂工作仍需動手而未到班,最終遭院方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以連續曠工3日為由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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