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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保法上路4年 上千雇主心存僥倖未加保遭追償4.3億元 (自由時報)

[記者李靚慧 / 台北報導]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1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將勞工全部強制納保,並提供多元加保管道,但仍有雇主心存僥倖,在勞工發生職災後才趕快投保,勞動部提醒,如此不但雇主會遭罰,還會被追償已理賠金額。統計過去4年因未加保發生職災,向雇主追償達1575件、追償金額約4.3億元。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明,《災保法》實施後擴大納保範圍,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保險效力自到職當日起算,即使雇主未依規定在勞工到職當日辦理加保,勞工遭遇職業傷病時,仍可依規定請領各項職災保險給付。

詳見原始新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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