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修路樹、裝招牌注意!載人吊車不分大小將強制受檢 違者最高罰300萬 (自由時報)
[記者李靚慧 / 台北報導]
為推動營造業減災,勞動部多管齊下,有鑑於營造業頻發生塔式起重機(塔吊)及載人的移動式起重機(吊車)肇災事件,勞動部今(23)日修正發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將吊重能力未滿3公噸的塔吊及載人吊車全數納管,包含路邊修路樹、裝招牌的吊車,均需申請檢查合格才可使用,但給業者1年緩衝期,自115年12月23日正式實施,呼籲業者及早因應。
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組長陳光輝指出,營造業重大職災每年約佔全國重大職災半數,其中部分是塔吊及載人吊車肇災,配合勞動部推動「強化職場減災行動計畫」,此次進行「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塔吊及吊車部分有2大修正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