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靚慧 / 台北報導]
勞動部自去年 11 月起研議職場霸凌防治修法,今(28 )日預告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草案,職安署署長鄒子廉指出,他國的法令並沒有罰則,但此次草案特別增訂罰則,依據職場霸凌情節,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算是創各國先例。
根據職安法草案,職場霸凌防治法制的罰則,包括「雇主未採取防治或適當措施致職業病」及「被申訴人規避、妨礙或拒絕配合調查」,均罰鍰3萬至150萬元;「雇主在接獲申訴後未處理」、「雇主對申訴人處以不利對待或處分」將罰鍰3萬至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