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14年3月6日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及毒化災應變技術小組到校進行臨場輔導
二點配合工作,請依規定辦理
一、場所標示請依運作事實張貼標示(共三種,擇一張貼)(門口張貼樣張如附件)
(1)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僅運作毒性化學物質
(2) 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僅運作關注化學物質
(3)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同時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二、存放毒性、關注化學物質位置,請張貼標示並上鎖管理
請於114年3月25日前上網填報貯存位置現況
填報表單:https://forms.gle/EBS5RkEKZFYe9usb6
未於期限內填報,由職安中心進行實驗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