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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職員工【在職教育訓練】,歡迎參加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本校教職員工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主辦單位: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協辦單位: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時間:1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4:30-17:00 (課程時間依滾動式調整)

地點:行政大樓 第二演講廳

教育訓練課程:不法侵害預防、感電災害預防

主講者: 龍華科技大學 李佶明 教授

參加對象:本校在職同仁 (含公職人員、專案人員、各類計畫人員、兼任人員、臨時人員)

注意事項:無須報名採當日現場簽到,全程參加者可獲得 公務人員學習時數2小時在職教育訓練時數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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