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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本校使用化學品及教育部化學品管理系統注意事項,請遵照辦理。

重申本校使用化學品及教育部化學品管理系統注意事項

1毒性、關注及甲類先驅化學品採購前須先填具申請書(請於中心網頁下載)送職安中心申請,審核同意後方能請廠商送貨,化學品到校再登錄於系統。

  如未核可申請購買,或登錄不實,造成申報錯誤,衍生罰款或處罰,由實驗場所負責人負責。

2.化學品管理系統為管理校內化學品現況,化學品入校應登記(發票核銷時填入當時登錄化學品單號),使用化學品須於系統進行減量,避免帳料不符。

3.如新增化學品登錄錯誤,請於修改—新增化學品修改處刪除,切勿用減量處理(避免系統產生有購買、使用等運作行為紀錄)

4.新增化學品

新購買勾選新購,表單字首為S

購買高壓氣體、液態氣體請勾選鋼瓶,表單字首為P

盤點增加為突然在實驗室找到未登錄於系統之化學品。表單字首為M

請正確填報

5.請確實核對系統量與現況是否一致?高壓氣體鋼瓶是否因未減量造成存量過度貯存?空瓶及實瓶分開貯存?

6.氫氣鋼瓶運作場所是否通風良好?有氣體偵測器?防爆區劃?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職安中心分機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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