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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到職3天熱衰竭 桃市勞檢處清查雇主未提供防護、勞保又未通報 (自由時報)

[記者鄭淑婷 / 桃園報導]

桃市府勞動檢查處日前接獲通報,有工人在今年6月底於大園區青峰路二段從事雨水下水道設施維修工程,疑似發生熱衰竭,他到職才3天,勞檢處調查,雇主不但未提供熱傷害防護,事發時未主動通報勞檢處,依法對雇主及上游包商開罰,可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發現雇主未替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將移請勞保局裁罰。

該名勞工為今年度大園區雨水下水道設施修繕、更新及維護工程的再承攬包商所僱勞工,今年6月28日作業時發生熱衰竭,意識不清送醫救治,勞檢局表示,7月30日接獲家屬通報後隨即展開調查,初步認定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在勞工從事高氣溫戶外作業時,提供熱傷害相關預防措施,如設置降溫措施、調整作業時間及留意勞工健康狀況等,且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於發生職業災害後8小時內向勞檢處進行通報,將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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