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 / 屏東報導]
彭姓男子擔任製冰廠司機卻被叫去支援碎冰工作,結果雙腳不慎被機器捲入,導致左膝下肢及右足腳趾截肢,傷勢嚴重,彭男認為製冰廠未作好安全防護措施,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製冰廠及郭姓負責人應賠償彭男331萬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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