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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校111年運作化學品調查表(附件一),請轉發貴管場所查填,並請於9月1日前彙整送本中心辦理。

一、實驗室化學物質使用種類繁多,中央主管機關對化學品有不同層面管制及法規要求,且實驗場所人員更迭頻繁,特提醒場所負責人應定期確實檢視場所內之化學品,有效掌握受法規管制之化學品並依法整備相關管理措施。
二、建議已長期不使用之化學品分享減量以降低危害或配合總務處環安組廢棄藥品清運期程廢棄。
三、勞動部近期針對各運作化學品業者執行CMR危害性化學品專案監督檢查,並修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案件裁罰原則,提高違規業者罰鍰額度,敬請各單位遵行相關法令,以確保同仁安全與健康。
四、檢附教育部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查詢說明(附件二)及運作化學品相關法規及管制化學品項(附件三),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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