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睿 / 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王姓男子是消防工程公司負責人,前年10月間,派工人前往西區某大樓地下室更換燈管,疑維修時沒有斷電,也無配戴相關防護設備,造成工人更換電管時觸電,送醫不治,王被認定涉違反職安法遭送辦,王辯稱,身亡員工是外包人員,未獲台中地院採信,依法判罰王公司12萬元、王4月徒刑,得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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