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商防疫措施】請各請購單位要求承攬商落實人員健康自主管理,即日起所有承攬作業(含進行中)之廠商應詳閱防疫宣導單,填寫回條回報自主管理現況,交至職安衛中心
一、自中國(包含港、澳地區)返台之承攬商人員,不論有無症狀,請戴口罩自主健康管理,進行早晚體溫監控14天,避免安排其進入本校進行作業,請承攬商負責人(或現場主管)詳閱附件宣導單,並填報自主管理現況,交至職安衛中心(可留存正本,繳交掃描檔)。
二、雇主應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落實職場防疫措施,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加強工作場所清潔、消毒,不得禁止勞工戴用口罩。
三、針對高風險作業勞工之管理與疾管署防疫宣導,請參考宣導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