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單位遵守本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要求廠商依法落實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以策安全。
一、寒假期間巡視校園多處修繕工程,發現請購單位未確實遵守本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簽署承攬文件送至職安中心登錄,請各單位立即改善。
二、依現行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承攬作業開始前,請購單位務必與承攬商完成相關安衛作業,簽妥承攬文件,送至職安中心登錄,相關流程與表單可至「職安中心網站」>「採購、承攬安衛管理」下載。
三、依法若承攬作業內容包含輕質屋頂作業(採光罩、鐵皮板、塑料板等)、局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請購單位務必要求承攬商於作業前於線上通報(https://dons.osha.gov.tw/iframe功能/危險通報/),通報方式詳見附件說明,並要求廠商依法落實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以策安全。
四、未依規定進行承攬管理及作業通報,經勞動檢查查獲,勞動部可立即勒令停工,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