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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實驗場所時,請加強檢視各項水、電、氣體是否關閉妥當;場所負責人請要求留在實驗場所工作人員確實遵守規定,做好安全措施,請查照。

一、春節期間須於實驗場所運作之人員,請做好安全措施,並遵守學校及單位有關列管實驗場所之安全規定及下列規定:

1、實驗開始與結束及實驗進行中,逐一各別做好實驗室水電與實驗設備與材料之安全檢查,確定安全無虞才可進行實驗。

2、實驗室保持二人以上同時在場,實驗進行當中,不可中途離開。

3、每日固定與實驗室負責人或單位主管及指定人員,於進入與離開實驗場所的時間及中間時段各聯絡一次,如有問題應立刻反應。

4、未經實驗場所負責老師同意之人員及實驗室不得開啟與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

5、檢附本校離開實驗室檢查表,請參考運用。

二、基隆市環境保護局(108年1月9日基環管壹字第1080050217號函)因應108年春節連假(自108年2月2日至108年2月10日計9日),為妥善預防處理春節期間毒物及化學物質災害事件,請貴單位提高警覺,有效維護公共安全,以使全國民眾安渡春節,請查照。

敬祝 諸事平安     職安中心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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