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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勞動部公告「108年度勞動檢查方針」,請查照。

勞動部為保障工作者安全健康及維護勞雇雙方權益,發揮監督檢查效能,於107年6月29日依勞動檢查法、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108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相關計畫及監督檢查重點詳如附件,請各單位務必下載參閱。
 
108年職業安全衛生檢查重點

(一)一般勞動檢查

1.  墜落、感電、倒塌、崩塌、被捲、被夾或被切割等之預防事項

2.  火災、爆炸及腐蝕漏洩等之預防事項

3.  中毒、缺氧及局限空間危害等之預防事項

4.  高壓氣體與非供高壓氣體使用之危險性設備、起重升降機具等之安全管理及危害預防事項

5.  動力衝剪機械、滾輾機械之安全防護及輸送帶、機械夾捲危害等之預防事項

6.  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之安全防護措施

7.  具有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分級管理、危害通識、通風換氣、作業環境監測、特殊健康檢查及健康管理等職業病預防事項

8.  安全衛生組織、人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自動檢查事項

9.  交付承攬之危害告知及共同作業管理事項

10. 危險性工作場所主要危害預防事項

11. 高壓氣體作業、營造作業及有害作業相關作業主管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執行事項

12. 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落實事項

1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規章與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訂定及應辦理事項

14. 防護具之置備及使用事項

15. 其他經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認有必要者

(二)特定項目檢查

1.  營造工程檢查

2.  墜落災害預防檢查

3.  具火災爆炸危險之石化等工廠之製程、管線及場所檢查

4.  感電職業災害預防檢查

5.  機械夾捲災害預防檢查

6.  機械、設備及器具源頭管理之檢查

7.  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檢查

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檢查

9.  使用道路作業或鄰接道路作業被撞災害預防檢查

10. 職業病預防檢查

11. 局限空間危害預防檢查

12. 物體飛落災害預防檢查

13. 鄰水作業溺水災害預防檢查

14. 勞動檢查機構於平時檢查與職業災害檢查時,應將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組織人員及安全衛生管理、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之承攬管理及統合管理事項列為檢查重點

15. 鋼管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檢查

16. 特定對象保護檢查

17. 危害性化學品管理檢查

18. 大型活動舞台架設等作業之安全檢查

19. 青少年職業安全衛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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