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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 敬請各單位填報回傳工作場所平面圖

➤ 敬請各單位於107年5月25日前就場所屬CNS15030化學品之物質、數量及位置明確加註於「場所平面圖」(如附件範例),送本中心職安組周小姐,電子檔請e-mail至sfchou@ntou.edu.tw。

➤ 如有以上化學品而無繳交平面圖或登錄不實,請自負相關責任。

➤ 請於教育部化學品管理及申報系統(http://chem.moe.edu.tw)登錄化學品,以利後續適時更新管理,如無帳號及操作方式請洽職安組周小姐分機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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