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9月26日公告13種食安疑慮物質為毒化物(如附加檔),請依期限配合辦理相關事宜,請查照。
法定期程
107年2月15日前進行定期申報
107年7月15日前完成標示
108年1月15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製造、輸入、販賣等運作。
未依規定者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新臺幣6至50萬罰鍰。
13種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如下,本組將依限調查申報
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馬來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074;、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皂黃、玫瑰紅B 、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
(吊白塊)、三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香豆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