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近年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不合法之化學物質流入食品供應鏈,影響國人健康,環保署本次增列公告孔雀綠等十三種化學物質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本案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並對於草案內容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如有建議請逕復環保署。
13種化學物質包括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脲、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紫色1號)、皂黃、玫瑰紅B、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三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香豆素),請實驗場所減量使用。
環保署公告.pdf
修正草案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