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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安死亡事故 工地負責人未通報即清理現場 2人判刑 (自由時報)

[記者李立法 / 屏東報導]

陳姓工人因施工不慎從高處墜落身亡,工地負責人李男未在第一時間通報警方,而是命洪姓工人清理現場,檢方發現後主動偵辦,分別依過失致死等罪將李男及洪男起訴,屏東地院認為李男犯過失致死罪、判處4個月徒刑,洪男犯湮滅刑事證據罪、處拘役30天,均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詳見原始新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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