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國芳 / 嘉義市7日電]
嘉義吳姓男子任職嘉縣1家工程公司,110年4月及去年5月發生職災,雙腳骨折及創傷性截趾,因公司均未通報主管機關,業者遭函送;嘉檢偵結,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聲請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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