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將提修法 業者未訂消防計畫致人於死最重關7年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 / 台北29日電]

屏東工廠大火造成消防員殉職,政院明天將提出第2波修法,著重業者責任。未來一定規模業者等若未訂定、未落實消防計畫,或廠區內未有相應的火災警報器等設備致人於死者,最重處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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