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明煌 / 報導]
基隆港東11碼頭去年10月發生一起工安意外,貨櫃船上朱姓「指揮手」,負責指揮橋式機吊掛作業時,被貨櫃擊中,送醫不治。基隆地檢署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罪嫌,分別起訴聯興公司洪姓負責人、許姓橋式機操作員與黃姓督導等3人。
起訴書指出,朱姓男子擔任船上指揮手,負責指揮、協助橋式機操作員;許擔任橋式機操作員,專責吊掛理貨人員指派之貨櫃;黃男擔任督導,負責派工、司機與地勤人員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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