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 / 台中報導]
彰化縣廖姓男子於2019年3月22日,承攬一間工廠屋頂維修時,帶5名工人施工,有早上喝酒習慣的黃姓工人,爬到屋頂踩破塑膠採光浪板墜落死亡,廖男宣稱黃男之死與他無關,他曾交代死者不能爬屋頂,且死者曾於上工前喝酒,法官認為,縱使死者工作前喝酒,影響也有限,癥結還是廖男沒做好防護,整個工安設施付之闕如,廖男事發後推諉,態度惡劣,依過之致死罪判刑2年,廖男上訴並趕緊賠償,二審維持原判,但給他緩刑5年,免除入獄之苦。
詳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