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 / 綜合報導]
苗栗28歲女孩小熙應徵頭份該工廠文書作業員,沒有完整員工訓練和防護裝置下,被派去當包裝工。她領最低薪資24000元,靠加班和全勤獎金度日,去年11月發生截肢意外後,公司被指控只打算以10萬元和解了事,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更指出,該名勞工討公道之路層層受阻,勞動部職安署去勞檢時還先通報事業單位。對此,職安署今(19)日指出,昨(18)日派員至災害現場實施複查,事先並未通知事業單位,複查結果發現仍有違反動法令事項,已依規定處以局部停工處分及裁罰45萬元整,絕無所謂護航廠商情事,並要求局部停工。
職安署表示,有關苗栗工廠包裝女性員工右腿受傷案,係於 110 年 11 月 9 日發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接獲事業單位通報後,已派員實施檢查。經查雇主安全防護設施不足,且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未善盡危害告知及工作連繫調整,共計裁罰 15 萬元,並通知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