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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女性包裝員去年工作時腳不慎卡進滾輪,又被重達1100公斤貨物壓到,導致粉碎性骨折、血管斷裂,只好截肢。女子男友質疑公司沒有大型機台防護線,安全配備也不足,才會導致意外發生;公司則表示會給1萬元慰問金,並稱「截肢不嚴重,穿義肢就能走了」,即使經雙方協調,公司也只願給10萬元撫慰金,引發網友關注。在工作時遭逢意外,究竟該如何認定?雇主有哪些賠償責任?可以申請哪些額外的補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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