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宜君 / 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五月中爆發新冠肺炎社區疫情後,許多醫護人員染疫,若經認定因公染疫,則為職業病,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申請醫療補助、失能或死亡津貼。但之前和指揮中心和院方皆口徑一致,直指許多醫護人員染疫是在社區感染,勞安署也未訂定職業病認定指引,難以被認定為因公染疫,而喪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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