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二條、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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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號:
勞動條4字第1090130029號
發布機關:
勞動部
法規名稱: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摘 要:
勞動部令: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2條、第15條條文
200406_勞動條4字1090130029_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二條、第十五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