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管理說明

一、請各實驗室化學品務必登錄於教育部化學品管理系統,以獲得正確管制分類,依法執行管理措施及建置相關文件表單;請重視化學品閒置問題,可透過集中管理、調撥、借用等方式減少各場所非必要之囤積,各類化學品管理應依附表說明配合辦理。

二、管理系統之化學品請依運作情形適時更新,本中心依系統資料做查核及申報。如因登載不實或不依法執行管理,造成違法情事,依本校安全衛生相關罰款分擔辦法辦理

三、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場所,依法應設置「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

說明:

1.勞動部”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時,應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

2.教育部”大專校院環境安全衛生組織人員設置指引”。

3.本校108年第3次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提案一,辦理特定化學作業主管訓練決議,本校教職員受訓費用由校方補助,實驗場所如指派計畫助理、學生受訓,經費由各場所計畫支應。

4.本中心規劃於109年2月12.13.14日於校內辦理18小時訓練,訓練費用計3500元,請於元月14日前報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L1LGK3;或自行洽合格訓練機構受訓取得證照。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職安組周小姐,分機1402。

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敬啟

 

 

化學品管理相關法規及化學品品項

項目

法規名稱

列管化學品項目

說明

1

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管制性化學品

運作前須申請核可文件,違法使用,罰款400,000元以上。

2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附表一:危害性化學品之分類、標示要項

應置備

(1)危害物質清單。

(2)藥品罐貼有GHS標示

(3)備有安全資料表及目錄。

(4)具CNS15030健康危害項,應執行暴露評估及分級管理,防護對策,並持續改善。

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特定化學物質

(1)作業場所應有特化作業主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

(2)作業檢點。

(3)防護具。

4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附表一 對於未滿十八歲及妊娠或分娩後未滿一年女性勞工具危害性之化學品

附表二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危害分類及臨界量規定

優先管理化學品公告項目(包括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年申報運作紀錄

CMR:致癌性、生殖細胞致突變性及生殖毒第一級。

附表一:未滿18歲及妊娠或分娩後未滿1年女性勞工具危害性之化學品。

5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

雇主使勞工製造、處置或使用之化學品,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化學品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應評估其危害及暴露程度,劃分風險等級,並採取對應之分級管理措施

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化學品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具有健康危害者,利用以下方式評估其危害及暴露程度,劃分風險等級,並採取對應之分級管理措施。

(1)作業環境監測

(2)定量推估模式

作業場所無通風推估模式

飽和蒸氣壓模式

(3)CCB

(4)進階工具箱

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附表一 製造、處置或使用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應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之項目一覽表

附表二 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應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之項目一覽表

依法每半年監測一次

7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附表一 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

附表二 空氣中粉塵容許濃度

 

8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附表一   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及其管制濃度與大量運作基準一覽表

(1)核可文件。

(2)購買須申請。

(3)按運作紀錄,每季申報。

(4)SDS第8項修改為現有防護具,請負責人確認防護足夠並簽章。

(5)運作場所如發生毒化物災害事故,應於30分鐘內通報環保局,逾時罰鍰100萬元以上。

9

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

附件一、甲類

附𠇷二、乙類

購買甲類先驅化學品須先申請,留存發票影本,並按季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