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暑假期間為各項營繕工程、修繕作業進行之尖峰時期,請各單位確實依本校承攬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辦理,並要求承攬商於作業期間指派業務主管於作業現場進行管理、督導所屬員工注意作業安全。
二、廠商開始作業前,請購單位應依法進行危害告知,並填妥承攬作業危害告知單與安全衛生承諾書(含廠商大小章之安全衛生承諾書),送至職安中心登錄公告。
三、有關承攬管理文件表單及填寫範例,可至「職安中心網站」→「承攬安衛管理」頁面下載。
四、職安中心於暑假期間加強查核各項承攬作業,如發現缺失將開立通知單要求改善,情節重大者將予以罰款。如經主管機關查獲缺失,主管機關得立即勒令停工,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行政罰鍰。
五、自即日起,職安中心召開第三類承攬(廠商經常於校內作業)之危害告知協調會議時,將要求承攬商提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證照或設置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