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7年6月27日生科院實驗室裝修發生承攬商人員感電意外事故。
二、重申前令,請各單位務必確實按照本校「採購安全衛生管理要點」、「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辦理相關業務。
三、請購單位務必施工前向承攬商進行危害告知,確定承攬商充分了解危害因素,並承諾遵守相關安全衛生規範,簽署「危害告知書」「注意事項同意書與簽名表」,並將承攬文件送至職安中心登錄後,始得施工。
四、如承攬商如有用電需求或疑慮,請洽總務處事務組,請勿擅自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