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 / 屏東報導]
李姓工程行業者承攬民宅屋頂修繕工程後,再轉包給彭姓業者施作,彭男為此雇用方男施工,不料卻發生磚砌水塔崩塌意外,造成方男被嚴重砸傷失能,因而向雇主求償,屏東地院認為李姓及彭姓業者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但彭男在法院審理期間死亡,法官判決彭男3名女子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應與李姓業者連帶賠償方男123萬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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