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惠慧]
新竹1名黃姓承包商員工民國113年10月在台積電工地進行配線作業時,不慎觸電跌落身亡。案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承包商公司陳姓負責人、郭姓領班有疏失,未落實職安防護,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人各4個月徒刑,陳姓負責人獲緩刑2年,公司另遭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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