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 / 台南報導]
工程行老闆方姓男子(大方)承攬民宅裝修工程,另名方姓男子(小方)再向大方承包部分工程、並僱用蘇姓男子到場施工。2024年10月間蘇男在民宅外牆約5.1公尺高處施工架踏板作業時,因無佩掛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措施,從高度墜落地面、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台南地院從一重的過失致死罪判大方與小方各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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