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職災工廠工程列管 3年內2次將加強監管6個月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 / 台北28日電]

減少重大職災,勞動部今天宣布將列管高職災、高違規的廠場及工程,只要3年內發生2次以上重大職災、火災爆炸致3人以上死亡等都將加強監管6個月,並要求負責人出席審查會議。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組長陳光輝表示,為了加強監督重複發生重大職災或屢次違反職安法令的事業單位改善且避免職災,今天已正式公告加強監管執行計畫,將列管並公布高職災、高違規的廠場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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