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雇主應提供外勤勞工安全防護 違者罰鍰30萬元 (聯合新聞)

[記者歐芯萌 / 台北即時報導]

丹娜絲颱風來襲,強風豪雨影響台灣,地方政府已陸續宣布停止上班上課。颱風所帶來強風、豪雨及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極易發生職業災害,勞動部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防災及應變措施,如有外勤作業,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違反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颱風天氣候惡劣,從事外勤作業勞工,可能存有道路淹水、路樹傾倒、坍方落石、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災害,雇主使勞工於颱風天從事外勤作業,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2規定,視作業危害性置備適當救生衣、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其他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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