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送貨腦幹出血身亡 二審認過勞判雇主賠486萬 (中央社)

[記者劉世怡 / 台北17日電]

呂姓司機送貨突然左半邊身體麻痺,送醫後因出血性腦幹中風引發急性心肺衰竭過世。家屬向雇主求償,一審敗訴。高院認定死亡屬職災,今天改判雇主賠償家屬486萬餘元。可上訴。

死者家屬起訴主張,呂男擔任貨車司機,受雇某運通公司,工作內容除載送貨物至公司指定客戶地點,還須在第1趟次出車前、最末趟次回來後理貨、疊貨,假日也經常加班。

家屬表示,106年3月31日中午12時許,呂男駕駛貨車至工廠門口,突然感到身體左半邊麻痺、視線模糊,經送醫診斷為腦幹自發性出血,同年5月25日因出血性腦幹中風引發的急性心肺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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