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明煌 / 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培德工業家事高級中等學校林姓前學務主任兼體衛組長於民國110年時因煙火颱風來襲,修剪樹木由高3公尺的樹上跌落地面,造成永久性肢體神經半失能需長期復健。法官認為,學校應負防止工作者在有墜落之虞的作業場所引起危害的義務,判決學校應賠償833萬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林師自103年8月起任職學校擔任體育老師,並兼辦行政職務,職稱為學務主任兼體衛組長;110年7月為因應煙花颱風來襲,林男和另名郭姓訓育組長修剪校園樹木,林男修剪工作時由高約2層樓、3公尺的樹上跌落地面,致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廣泛性軸突損傷。
林姓老師主張,學校明知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的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卻怠於提供必要安全防護措施,以防止勞工發生墜落危險,致於修剪工作時墜地受傷,學校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應負賠償責任。依民法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共1539萬餘元。